浅谈船舶蓄电池的管理与注意要点
随着船舶市场的发展,好多船舶配员已逐渐淡去电机员(电工),大多由稍稍懂点电的轮机员、轮机长兼着,不可能面面俱到,学有专攻,再说:电气活一般都是急不来的事,不那么直观。这方面不便多说。
本篇文章就以船舶蓄电池方面与同行交流一下,归纳几点仅供参考。
1.蓄电池组应安放在不受过热、过冷、溅水、蒸汽、的环境场处所内。其安装应不致因其所产生的气体或电解液的泄漏,而导致人员遭受危险和设备遭受损坏。
2.蓄电池组应布置得易于接近,以便对其进行更换、检查、测试、注液和清洁。
3.蓄电池组不应安装在起居处所。但如充电时不会产生有害气体的气密蓄电池,可以例外。
4.如蓄电池组有遭受机械损伤或下落物体的危险,则应有适当的防护措施。
5.充电功率大于 2kW 的蓄电池组,应安放在专用舱室内或安放在开敞甲板上的箱或柜中。
6.充电功率为 0.2kW 至 2kW 的蓄电池组,也可 安放在适当处所内的箱或柜中,或者敞开安放在机器处所内通风良好的地方。
7.充电功率小于 0.2kW 的蓄电池组,可以安放在任何合适处所中的开敞位置上或者蓄电池箱内。
8.每只蓄电池周围间隙应大于 20mm,并应用不吸潮、耐电解液腐蚀的绝缘材料 楔隔、衬垫和固定,并采取防止漏出的电解液与船体接触的措施。
9.安放蓄电池的专用舱室、箱、柜及其通风管道等,凡可能经受电解液或电解液逸出气体引起腐蚀的表面均应有防腐蚀措施。
10.原动机起动蓄电池组应尽可能接近该原动机安装。
11.用于3备用电源和临时应急电源的蓄电池组的安放位置应符合布置得易于接近,以便对其进行更换、检查、测试、注液和清洁。
12.在蓄电池室的门、箱和柜的外面应有禁止烟火的标志
13.电池间因制定、并张贴相关的操作规程;
14.电池间内配置一套安全防护装备;
15.配置免维护的蓄电池,并不是不需要检查、维护,应特别注意其观察孔内电解液颜色的变化、使用频率、使用时电瓶的温度变化、电瓶的有效期及新电瓶用前的摆放时间。
所有蓄电池组均应设有充电设备。按使用要求,该充电设备应能将蓄电池组 。
从完全放电状态开始在不超过 10 h 的时间内充至额定容量的 80%。
蓄电池组型式、位置和维护周期记录
对用于重要设备和应急设备的蓄电池组,应制定一记录表并保持更新。该记录表至少应包括蓄电池组的下列信息:
—— 型式和制造厂的型号;
—— 电压和安时定额;
—— 安放位置;
—— 所服务的设备和/或系统;
—— 维护/更换周期;
—— 上一次维护和/或更换日期;
—— 贮存中的更换蓄电池,其制造日期和贮存寿命。
友情提醒:
1.保证在更换蓄电池时,所更换者均为具有等效性能的蓄电池。
2.救生艇、救助艇往往日常培训、测试、外部检查,电瓶在短时间内使用频繁:往往电量显示满格,第一次启动还可以,想连续再用,电量不够了,电瓶已存不住电。特别是免维护电池,注意观察。日常检查、使用时多留心,提前做好补液或申领与更换。不能绝限于有效期内。
上述,最好纳入到船舶安全管理体系中,船舶主管职能人员应按操作维护程,按适当间隔周期进行检查时走走心 ,免得一时疏忽生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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